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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材料提交顺序有修改)

日期:2017年04月17日    发布人:     签发人:杨朝明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招就[2017]4号)的精神,结合公司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1、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同时出具由社区或村委会盖章的关于申请人由于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等原因导致的低保证户主与申请人之间的抚养关系说明。低保证的有效期截止2017年3月。

2、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该证明要填写齐全,并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毕业生的关系,且必须盖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其电子版,见附件2。提供国有四大银行的属毕业生本人的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详尽,精确到具体城市、营业部的名称。由申请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打印。

三、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4月27日12点前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yhjxyxsk@nuc.edu.cn,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由本人报送学院员工科(科学楼601)。
 

(1) 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2) 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3) 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请各毕业班级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1、低保证明样式

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