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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环境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5]26号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取得公司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年级员工除外)。公司5个名额。
二、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best365网页版登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1]2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三名。
2.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名以内的员工,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须有证书)。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员工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员工、全国优秀员工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由员工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于 2015年9月29日下午5点之前报学院员工科(文瀛3#103郭老师处或心语轩值班室处)。
2、学院员工科审查员工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员工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拟好后,由学院统一录入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项信息和意见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统一打印报员工处。
3、员工处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一式一份;(纸版及电子版)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电子版)
4、国家奖学金推荐员工评审备案表一份;(电子版)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员工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所有电子版打包发至654592942@qq.com.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2条获奖的员工,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员工则不需另附材料。
4.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和《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从员工工作部(处)网站下载。 化工与环境学院员工科
2015年9月22日